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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类别 | 编号 | 问政部门 | 内容标题 | 发布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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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 518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大园新城北区地面业主是否有权停车? |
2022-05-16 |
网友:(海螺):
大园新城北区地面业主是否有权停车?
大园新城北区近期要求未买车位业主不得进小区停车,想咨询下是否合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私自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停车,需要跟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停车解决方案后才能采取相关行动。遇到不让开车进小区的情况,可以联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和物业沟通解决办法。业主委员会仍解决不了的,可以上报属地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