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档节目均实行审稿制度。分管主任负责节目的审稿,把握节目的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及节目播出后的追踪、剖析。
2、节目须提前审稿、审听,(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分管主任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采用电话审听的形式)。
3、各节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稿,主持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稿件,且无合理理由扣发该期节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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